省司法厅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6月24日,省司法厅举行“光荣在党50 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代表厅党委向获得殊荣的39名老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祝贺,并为老党员代表颁发了纪念章,带领大家重温了入党誓词。
龚举文指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为党龄50年以上的党员颁授纪念章,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政治关怀和礼敬尊崇,体现了党和人民对老党员历史贡献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闪耀着共产党人的精神荣光,也见证着老领导老同志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的光辉历程。
龚举文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职能不断强化,事业不断发展,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绩的取得,凝聚着系统无数老党员老干部老领导老同志的心血。我们将永远感恩你们的筚路蓝缕、开拓奋斗,将永远铭记你们的历史贡献、历史功绩。我们要从老领导老同志的手中接过历史接力棒,让“光荣在党50年”的至高荣誉,成为我们一生的追求,让“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闪耀的荣光,激励我们不懈奋斗。
“衷心感谢党的关怀和温暖,绝不辜负党的希望,一定要保持光荣、发扬光荣,珍惜荣誉、不负荣誉,永葆革命本色。”
“纪念章是荣誉,更是鼓舞,感党恩是我入党的初心,听党话、跟党走,是我一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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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黄治齐、退休干部第四党支部副书记邵启雄作为老同志代表发言,表示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继续发挥余热,做到退休不褪色,退休不退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向党龄50年以上的优秀老党员颁发纪念章,是对老党员的集体致敬和最高礼赞,也是对年轻党员的殷切期许和有力鞭策。
颁发仪式上,厅机关干部徐晶晶、王雷作为青年党员代表发言,表示将从前辈身上汲取力量,努力做到无愧于党员身份、无愧于入党初心,将青春和热血倾注于司法行政新征程,融铸于法治建设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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